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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有勞保了,雇主為什麼還需要團體保險

 

很多人會有疑問,不懂為什麼要團體保險?已有勞工保險,為什麼還要買團體保險?其實勞工保險並不足以達到足夠的損失填補,尤其是員工的薪水愈高,勞保的保障缺口愈大,更是需要團保。

一、團體保險理賠哪些項目?
每家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不盡相同,但大致分為:(1)死亡;(2)醫療 等幾大類。

 

二、勞工發生職災,僱主有什麼責任?
勞工若發生職災,資僱應:(1)給付醫療費;(2)醫療中不能工作,工資仍應照常給付;(3)身體遺有殘廢,給予殘廢補償;(4)死亡時,給予喪葬費(5個月平均工資)及死亡補償(40個月平均工資)。

 

三、發生職災時,若勞工薪資為45,800元,則勞保有哪些理賠不足的項目?

 

勞保短缺.jpg

 

四、勞工薪資愈高,勞保的給付的缺額愈大。

  1. 勞保投保45,800元,傷病住院第2年起只給付50%,所以第2年起每月只給付45,800x50%=22,900元。
  2. 勞工實際月薪80,000元,因此有差額57,100元(計算式:80,000元 - 22,900元)。
  3. 一年差額達685,200元。

團體保險對雇主還是有其必要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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