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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勞動基準法從106年1月開始施行

一例一休吵得沸沸揚揚,但除了一例一休之外

其實【特別休假】也有很大的變革

雇主也須留意:
 

【1】特休天數增加了,滿6個月就有3天
【2】特休未休的要給錢(以前可以不用給)★重要!
【3】雇主會忘記PT也有特休(這跟新法無關)
【4】雇主要證明員工特休已請完
【5】特休以員工到職日算

年資.jp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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